【最新訊息】基改作物佔總重0.9%強制標示,最快明年底實施
基改作物佔總重0.9%強制標示,最快明年底實施
2013 年 12 月 09 日
基改食物在國際上引起爭議,食藥署署長葉明功今天在立法院表示,目前基改作物佔產品總重5%才要標示,未來將比照歐盟,0.9%就要標,今年底預告草案,再通知世界各國、給業者緩衝期,最快明年底就能實施,不過僅限於基改大豆和玉米,市場的散裝加工品如豆腐、豆干也不在此限。
基改作物佔產品總重0.9%以上就要標「基因改造」
國內九成以上大豆自國外進口,其中又有九成是基因改造,但現行衛生福利部「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規定,基改黃豆或玉米佔總重量5%以上,才要標示「基因改造」,在此標準之下的基改黃豆或玉米,判斷可能是廠商「採收、儲運或其它因素」,不小心混入。
立法院今天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時,葉明功表示,已經召開基改食品的專家會議,今年底將預告草案,比照歐盟,基改大豆、玉米佔產品重量0.9%以上,就要標示基因改造,若進口非基改大豆、玉米,邊境查驗時必須出示相關證明,否則一律視為基改。
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表示,現行進口基改作物都要查驗登記,例如廠商想要進口某種孟山都的基改大豆,必須先提出申請,手上有核准證書才能進口,「如果沒有,整艘船都要退回去。」目前衛福部核准52件基改玉米品系、12件基改黃豆品系,若要進口新品種,查驗登記至少需兩年。
散裝加工品仍不用標示
不過基改食品標示僅限包裝產品,菜市場的豆干、豆腐等加工品不在規範中,但若是麻布袋、塑膠裝的原型黃豆則要插牌標示,標示不實罰4~20萬,正在立法院審定的新法,則預計提高到4~400萬。
馮潤蘭說,目前政府僅核准基改大豆、玉米,還沒打算開放其他基改產品進口,每年監測約300件基改食品,很少看到標示不實。
但基改作物標示規定,目前僅是衛福部行政命令,立法院今天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時,立委田秋堇、尤美女等人希望將基改作物定義修入母法,目前仍在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