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 「奈米食品及其包材容器具管理規範」與「塑膠類食品容器具包裝業者GHP自主管理」業者說明會
105年度 「奈米食品及其包材容器具管理規範」業者說明會 與 「塑膠類食品容器具包裝業者GHP自主管理」業者說明會 |
聯合業者溝通說明會 |
上午場 |
隨科學技術的發展,各種新型食品包裝材料不斷地被研發出來。奈米科技應用於食品接觸材料與製品,可能提高或改善材料的阻隔性、耐熱性等功能,然而奈米物質在包裝材料中卻有溶出或遷移的可能,由於目前奈米物質在食品器具、容器與包裝材料中溶出或遷移的研究相當匱乏,故有進行安全性評估之必要。本指引係參考國際間食品器具容器包裝安全性評估模式及相關管理法規,用以評估我國含奈米物質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安全性。 今年年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已公告此「含奈米物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申請作業指引(草案)」,並進入為期半年的業者廠商意見回饋,期間敝單位將配合辦理業者溝通說明會,協助業者對此草案作業之了解與希望汲取業界先進的建言,以利後續政策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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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105 年 11 月 03 日(星期四)上午 10 : 30 – 12 : 15
- 活動地點:(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101會議室(台中市西屯區工業38路193號)
-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承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
- 協辦單位:(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台灣包裝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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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議程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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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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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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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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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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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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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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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奈米物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申請作業指引 (草案)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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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醫學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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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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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米食品申請作業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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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醫學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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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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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交流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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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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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 (欲參加下午場業者享用午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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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 |
為健全塑膠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安全之管理,衛生福利部已增修訂多項「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主要子法規,同時為建立對食品業者及其產品之源頭管制、自主管理及產品責任,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也明確規定,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或販賣等「食品業者」,其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並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飲食之衛生安全。 本次業者說明會,除宣達食安法修法重點外,亦對「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專章條文及良好衛生管理實務與重點詳加說明,讓業者在符合相關衛生法規下有所依循,並持續改善製程環境衛生安全、落實產品品質管理,同時歡迎業界交流意見,進而達到完善自主管理之目標,促進食品產業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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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日期: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 活動地點:(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101會議室(台中市西屯區工業38路193號)
- 邀請對象: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或販賣業者
-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 協辦單位:台北醫學大學、台灣區塑膠製品工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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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議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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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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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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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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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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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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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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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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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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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 管理實務與重點part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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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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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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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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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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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 管理實務與重點part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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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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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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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推動食品接觸塑膠原料與物件安全供應鏈管理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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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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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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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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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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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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