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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政府公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

發佈日期:2014.02.26

衛福部第1031300198號函公告(103年2/19公告, 7/1生效)
「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
該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1.定義範圍(共八項):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保久調味乳、乳飲品、保久乳飲品、乳粉、調製乳粉。
2.以上八項之品名標示方法一一說明。
3.保久類產品需於包裝明顯處以中文標示滅菌方式。
4.調製乳粉產品,需於包裝明顯處以中文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
5.標示之字體大小及顏色規定說明。
6.以上規則不適用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詳見附件PDF內文「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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