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專題報導

【最新專題報導】台灣丹麥食品安全及農業合作座談會 交流食安經驗

♦ 台灣與丹麥食品安全及農業合作座談會  交流食安經驗

2015-03-13

近來,臺灣食安問題頻傳,衛福部致力建立食品追蹤追溯網,希望透過資訊管理,為食安把關。然而,目前無論是公部門或私部門的資訊流向管理、風險評估機制,都可說仍在起步階段。 飼料公會於2015年3月2日舉辦「台灣與丹麥食品安全及農業合作座談會」,邀請丹麥農業部駐北京公使Ms. Marie Louise,分享丹麥「從農場到餐桌」的管理經驗。身兼台灣食品產業發產協會及飼料公會理事長的詹岳霖先生,在會中分享台灣食品安全的現況與發展,同時,介紹協會推動相關法規與國際接軌的歷程,及產官學合作的成果。

 

台灣食品安全平衡對策

詹理事長提到,台灣目前亟需落實源頭管理、精耕流通足跡,並要致力與國際接軌。自1944年有國家標準CNS以來,食品產業的發展歷經許多轉折:工業總會從1948年擬定政策推動,隨後有了正字標記的認證。至1960年代,始成立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逐步建立食品與生技產業的關鍵技術,為臺灣食品領域研究發展奠定基礎。直到1989年出現GMP微笑標章與台灣優良食品標章(CAS)的典範(best practice),可看的到台灣食品發展的脈絡及背景。然而,食品業界多年來只著眼「內需市場」,加上,台灣退出聯合國後,與Codex等國國際法規及最新的技術、檢驗規範趨勢,幾乎脫軌,國際資訊難以同步,造成國際化不足。在歷經近來各種食安風暴後,產業更應要改變習慣,與國際接軌。在此階段,台灣GMP正計畫轉型,目標應與全球食品安全主張(GFSI, 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的認證機制接軌,建立必要食品安全計畫,藉由知識交換平台,食品供應商、零售商、製造商與驗證機構的參與,讓國內諸多食品品質認證標準,都能受到具國際認同的管理機制來監督。如此,才可提升食品市場通路的安全性。

 

軟硬體提升 法規及業界都須與國際接軌

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與多個組織合作,包括亞洲區的Food Industry Asia(FIA) 及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希望如歐盟食品業者自律公約(EU pledge)的良好機制,能在台灣生根發芽,逐步建立屬於台灣食品產業的Taiwan pledge。目前,包括美國、加拿大、歐盟、新加坡等全球19個地區均有自律制度,而這些國家的經驗也證實,自主管理規範搭配政府法規,效果遠比「僅有政府制定嚴刑峻法」來得務實、有效,對真正食品安全維護是大大加分。

臺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與國際夥伴如FIA、International Food & Beverage Alliance (IFBA)、SQF及資訊產業合作,過去一年,協會進行政策溝通的議題包括:食品標示接軌國際、食品追溯機制的源頭管理平台、食品廣告促銷的立法與基因改造標示。同時倡議合宜立法(smart regulation),並協助食品業者盡速建立系統化的源頭管理與流通足跡,同時,顧及國際法規遵循,利於外銷。

信任與責任:丹麥食品安全與追溯體系核心價值

歐盟在食品相關領域一般透過規章、指令等方式,調和各會員國的法規,如食品衛生、添加劑、殘留、汙染物、標示和規格等。丹麥食品監管系統同樣是「從農場到餐桌」的概念,遵循風險分析的原則,清楚劃分食品業者、生產者、製造商、供應商的職責。丹麥農業部駐北京公使Ms. Marie Louise提到,丹麥同時試著簡化法規,以提升管理的效率。 

丹麥食品、農業與漁業部是主管機關,其下的丹麥獸醫與食品管理局(The Danish Veterinary and Food Administration, 簡稱DVFA) 負責控管食品的製造銷售,而涉及環境污染相關的事務,則由環境部統一控管。這種一體的中央化管理體系,與台灣約有四到五個主管機關管理情況,有很大的不同。 

丹麥將風險分析分為「風險管理」、「風險評估」和「風險交流」,為了使科學評斷與政治行角色分開,這三者分別獨立,公部門與研究單位各司其職,如丹麥大學研究單位分析食品添加物的風險,再由公部門進行政策制定。風險控管與風險評估是不同單位的職權,可避免球員兼裁判的情形出現。特別的是,全丹麥負責檢察的單位只有一個,並沒有再細分各區域負責單位。Ms. Marie Louise表示,全國大約有六百多名檢察人員負責稽查工作,檢察單位中,快速警示部門負責召回工作,飛行隊(Flying squads)處理緊急任務,包括調查違規行為、動物用藥等;食品輔助組,則是負責檢查健康食品的單位。

 

丹麥經驗:合理風險評級、高度透明化與笑臉報告(Smiley Report)

在丹麥,所有食品企業被分為六個風險級別,如小販和原料製造商適用不同的級別與檢查標準,從每年五次、到有必要時再檢查。「信任」是丹麥食品管理的核心概念,廠商一般有自行檢查系統,官方的檢查人員會到現場,查核廠商的系統機制是否正常運作。丹麥的屠宰場一般有獸醫常駐,且所有屠宰場都要接受定期檢查。每年通常進行五次檢查,監控屠宰前、屠宰後的流程、衛生等。 

肉品安全應該從農場開始,官方要求抗生素等用藥只能作為處方藥使用,並且,當動物送到屠宰場時,農場主人必須向屠宰場匯報食品鍊的相關資訊──例如動物健康狀況、藥品使用與休藥期紀錄。DVFA會有相關部門監督檢查農場主人是否實行。 

Ms. Marie Louise說,檢查人員當然也透過不同的方式來判別廠商是否有隱瞞資訊,如在工廠或農場附近繞一繞,檢查是否有可疑物品,詢問其用途等。檢查後兩天內,DVFA會將報告公開在網站上,不符要求的企業必須自費接受更多的檢查;而合規的企業廠商,則可接受較少次的檢驗。在丹麥,稽查檢驗流程乃至最後報告的公布,都是高度透明的。 

丹麥從15年前開始實施笑臉圖案制度─檢查員在檢查報告上會印上笑臉等級。這項強制性措施,適用於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笑臉分為四級:無處罰、警告、禁令、報警或撤銷公司;報告會在檢查後兩天公開,若商家遭標示第四級笑臉,就得結束營業。獲得第一級的商家,像是餐廳或供應商,通常會展示有笑臉標示的報告,消費者也很習慣看笑臉標示來判斷商家的品質。6年前,丹麥政府推出精英笑臉等級 (elite),連續四年獲得第一級「無處罰」笑臉的商家,可有這項標誌,並得減少受稽查的次數。特別的是,獲得第二級笑臉的商家,可請檢查員再次進行稽查,若檢查結果無虞,就可再回復到第一級笑臉標示。 

 

從農場到餐桌 串起產品資訊鍊

歐盟食品相關法規要求各會員國必須建立可追溯性機制在丹麥,原料產品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有一套系統運作維持。食品生產經營商要提供食品鍊資訊,確保每個產品的上下層資訊完備。食品和飼料廠商建立及註冊的資訊,均匯流到中心數據庫(Central Detabase, CHR),尤其在動物防疫上。從農場、屠宰場到零售業者,在追溯系統管理下,任何屠體、切割肉類及包裝肉類都印有身分標記,以利後續追查。

建立產品資訊鍊串接,台灣才正在的起步階段。要完全管理多達上萬家大大小小的食品原料商、供應商、販售端,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唯有搭配建立產業標準、產業自律機制,並有公正的監督機制,產業界才能逐步整合;而政府在此期間如何建立聰明規管(smart regulation),丹麥經驗或許可作為參考。

新增網頁圖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