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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新聞

【最新訊息】稽查不法 催生衛生警察制度

發佈日期:2011.06.05

衛生局人員追查塑化劑產品,由於稽查人員沒有司法警察權,只要碰到不合作的店家,根本無計可施,基層希望衛生署配置衛生警察。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局長許銘能表示,該局也希望能夠通過衛生警察,若能立法通過,衛生警察人數與配置,除參考環保警察編制,亦將調查各地衛生局需求。


台北市衛生局主秘姜郁美解釋,稽查員的工作多達十幾項,包括稽查食品衛生、醫院診所、菸害、不法藥物,溫泉、游泳池水質也要稽查員抽樣,過程中常碰到不合作的店家。


姜郁美透露,此次稽查過程曾有店家不開門,拒接電話,還有商店拒簽稽查單,一拖快半小時,稽查人員沒有司法警察權,無法強制店家受檢,沒有屋主同意,也不能擅闖民宅。過去曾有稽查員稽查到一半,店家突然拉下鐵門,不讓稽查員出去,嚇得稽查員趕緊打手機向同事求援。


姜郁美表示,此次調查塑化劑產品,台北市刑大出力甚多,但並非僅有大事才需警力介入,應仿照捷運警察為常設制度,捷運警察平常於捷運站巡邏,衛生警察平時即應投入衛生稽查工作,補強公務員僅有行政檢查權的不足。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食品業務查察及稽核的第一線人力缺乏,各縣市皆然,這些人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不眠不休加班,他們也有家庭,而到外面去執行業務時,又沒有司法權,不是被業者嗆,就是被關在門外,他們為大家執行公權力,「但我們卻沒給他們應有的權力,這樣對嗎?」

 

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洪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