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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新聞

【最新訊息】議員批自有品牌標示不清 北市:建議中央修法

發佈日期:2011.06.14

林麗玉報導

塑化劑風暴重創民眾吃的信心,今天(14號)台北市議員王鴻薇、陳彥伯質疑,台灣兩大量販店業者家樂福及大潤發,推出的自有品牌產品,標示不清,台北市衛生局也沒有管理,民眾用的、吃的安全誰把關?北市衛生局回應,食品部分,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業者只需要標明廣義的廠商,業者並沒有觸法,不過會建議中央修法,至於洗手乳,依照化粧品管理條例,需要明確標明製造廠商,會先要求下架。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台灣兩大量販店龍頭家樂福及大潤發的自有品牌,普遍標示不清,議員王鴻薇說,包括大潤發自有品牌衛生紙、紙杯、油蔥酥、洗手乳、蛋捲等,沒有清楚標明製造廠商,另外家樂福的豬耳朵、芳香劑及茶包等,也沒有標示製造廠商,不過反觀家樂福的夾心酥就有標明製造廠商,議員陳彥伯甚至質疑,打電話到兩家量販店的客服中心,詢問為什麼沒有標明產品製造廠商、及地址,客服人員竟然告知是商業機密。

市議員王鴻薇批評,法律明文規定食品及化粧品,必須清楚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不過兩家量販店卻漠視法律,衛生單位也不聞不問,長期放水,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回應,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商品標示的廠商,可以是製造、也可以是販售廠商,有點籠統,不過化粧品管理條例,則是有明確規定要標明製造廠,而業者標明製造廠,比較符合消費者的期待,未來可以用更高的規格看,會輔導廠商配合,也建請中央修法,至於大潤發一款洗手乳沒有標製造廠,已經違反化粧品管理條例,會要求先下架改善。

北市消保官則表示,依照消保法第四條,業者販售商品,基於企業道德,應該提供充分、正確的資訊。而兩大量販業者,對於推出的自有品牌標示不清,大潤發表示,自有品牌商品標示,符合現行的商品標示法,家樂服也表示,標示都符合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