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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新聞

【最新訊息】食管法將重罰黑心 但不溯既往

發佈日期:2011.06.02

中央社/謝佳珍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加重黑心食品業者罰鍰與刑度。不過,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說,因法不溯既往,目前涉案的昱伸與賓漢公司,只能依舊法追訴處罰。

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於製造、加工、販賣等有毒及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通過的修正案提高為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

原本一年內再犯者,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修法草案改為只要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原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這次修法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陳守煌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生效後,才發揮效力,因法不溯既往,不能以新修正的法對目前涉案的昱伸與賓漢公司加以追訴,只能依照舊法,不過,這些廠商仍有刑法問題。

行政院副院長陳冲也說,目前刑法採一罪一罰,雖然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只有3年以下刑責,但一罪一罰最高合併刑責可達30年。且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如果因按個別法規處罰後仍覺得不夠,可根據廠商所得利益處更重罰鍰。

陳守煌並轉述,行政院長吳敦義認為,因合法起雲劑與添加有毒塑化劑的起雲劑市場價差懸殊,各大食品公司經理人與採購人員依專業應該知道,且昱伸與賓漢2家公司衛生條件不佳,向這2家大量採購,公司經理人與採購人員是否有「犯罪的故意」,也應徹查。

陳守煌說,後續會追查244家中下游廠商的採購人員,讓居心不良的惡意廠商受應有懲罰。